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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18 日
8
八、返家探視如遇天災、不可避免之事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致交通中
    斷或急需處理,或突染疾病,經公、私立醫院證明住院醫療或隔離等
    因素,而無法按時返監者,應立即以電話報告本監(電話:○六- 五
    七八二四○○),經本監審認有正當理由者,將另行指定返監時間。
    經奉准延期返監者,應定時回報本監,於回監時應提出相關足資證明
    文件(如班次誤點證明、車禍事故證明、公、私立醫院住院證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