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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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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要點生效前已查獲之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