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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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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出納管理單位辦理保證金之退還時,應依據會計單位編製之傳票
        ,始可退還;保固金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