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懇親宿舍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10
十、居住期間屆滿應即按時離舍,非經長官核准不得延長,離舍時應將房
    間清理乾淨,眷屬由中央台派員陪同至戒護科領回保管物品後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