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
第 29 條
保管國家機密人員調離職務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逐項列冊點交機
關首長指定之人員或檔案管理單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