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動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3
三、動用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應以書面敘明用途,陳監獄長官核准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