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服用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9
九  有拒服或其它情況,於備考欄載明,並由受刑人填寫報告敘明原因及
    未服用藥品,於開封時一併移交日勤場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