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苗栗看守所替代役役男宿舍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24 日
4
四  宿舍區環境各項設備應隨時保持清潔,由輪值之役男清潔值日負責打
    掃及整理,所有之門窗、玻璃、燈管、桌椅、櫥櫃或其他設備等,均
    應隨時打掃及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