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使用伴唱機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4
四  使用地點:一、二工基督教堂,三工、四工天主教堂,五、六、七工
    、炊場、九工、合作社、八工、明舍伴唱機置於各單位;十工、技訓
    各職類置於視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