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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物品檢查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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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負責物品檢查主管應控制時間其流程如下:
    按顯示號碼器→家屬進接見室→檢查寄入物品→分送物品予接見收容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