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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物品檢查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1
一  負責物品檢查主管應控制時間其流程如下:
    按顯示號碼器→家屬進接見室→檢查寄入物品→分送物品予接見收容
    人。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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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負責物品檢查主管應控制時間其流程如下:
    按顯示號碼器→家屬進接見室→檢查寄入物品→分送物品予接見收容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