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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接見窗口寄物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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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戒治處 
    分執行條例第廿一條訂立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