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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水電設備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03 日
23
二十三、遇颱風侵襲前,應對所有水電設備進行檢查,並採取必要之防範
        措施。有淹水之虞時,亦同。在風災期間或發生地震時,有關人
        員應待命警戒與進行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