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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2 月 03 日
第 8 條
各機關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考績(成)、平時考核及獎懲,分別適用有
關法規;其權責、作業程序及相關管理事項等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