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教誨師導師訓導員輔導員表揚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2 日
1
一  宗旨
    為鼓勵本部所屬各監獄、技能訓練所、少年輔育院、少年觀護所之教
    誨師 (含科、組長) 、導師、訓導員、輔導員發揮專業精神,以提高
    教化之效果,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