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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院所處理重大事故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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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法務部對各監院所每年辦理各項應變演習應派員督導,以了解各監
      院所管教人員之緊急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