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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35 條
監獄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提供廣播、電視設施、資訊設備或
視聽器材實施教化時,教材或內容應妥慎審查,並依保護智慧財產及相關
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