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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羈押注意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08 月 22 日
9
九、檢察官聲請羈押後,應密切注意法院裁定結果,若法院裁定駁回羈押
    之聲請,檢察官應儘速瞭解理由,必要時立即提出抗告,並促請抗告
    法院儘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