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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30 日
14
十四、前點規定之情形,屬社會矚目之案件或搜索、扣押之執行足以嚴重
      影響政府之公信或議會議事之正常進行者,聲請搜索、扣押之檢察
      署檢察長應報告其上級檢察署檢察長層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