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矯正機關與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1
一、為加強檢察、矯正機關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以
    下簡稱性侵害防中心)之聯繫,落實性侵害犯罪加害人之身心治療及
    輔導教育,有效防治性侵害犯罪,並保障被害人之權益,特訂定本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