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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
93
九十三、(轄區外行使職務)
        檢察官因發現真實之必要或遇有急迫情形時,得於管轄區域外行
        其職務。(刑訴法一三、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