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授課超時及兼課鐘點費發給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5 日
9
九  超時及兼課鐘點費,或因增辦新職類訓練所外聘職業訓練師資之鐘點
    費,依下列順序支應:
 (一) 單位編列之超時及兼課鐘點費預算。
 (二) 各該職類訓練費用之學雜費。
 (三) 預算員額未用滿之職業訓練師人事費。
 (四) 招訓所餘之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