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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19
十九  檢察官囑託管轄區域外之檢察機關檢察官訊問證人時,由該受囑託
      訊問之檢察機關先行墊付日費、旅費,再由原囑託機關歸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