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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職員加班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8 年 0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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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各機關值勤 (包括值班、值日、值夜) 人員所支之值勤費不得按加班
    費支給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