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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推薦所屬人員參加行政院「公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考察」遴選作業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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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行政院頒「選送公教人員出國進修研習實施計畫」第六項規定,
    出國進修研習項目及人選之推薦,由各主管機關依據業務發展需要,
    按年度提報送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