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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強化研考業務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5
五  各機關應以本機關工作計畫為研考業務之重點,並特別注意下列各點
    :
 (一) 施政計畫及法令規劃制定。
 (二) 重要政策。
 (三) 公文處理時效。
 (四) 為民服務。
 (五) 業務推動資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