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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重大刑事案件受刑人假釋諮詢會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10 月 05 日
6
六  監獄 (少年矯正學校) 應就重大刑事案件受刑人合於假釋條件者,由
    所屬管教小組人員,就其教化、作業、衛生、戒護、總務等調查資料
    切實審核,並簽註意見,送教化科核轉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