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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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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因應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參考辦理事項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七 行政程序中之行為-閱覽卷宗及資料
(1) 各機關視需要研訂受理申請閱覽之內部作業程序。
(2) 各機關視需要提供影印設備,訂定收費計算方法,收取費用應製給
收據並辦理入帳手續。
(3) 研訂閱覽卷宗須知。
(4) 釐清內部分工事項。
(5) 機關賽部之簽呈、擬稿及會辦意見不提供閱覽,並注意其他得拒絕
閱覽之情形 (§ 46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