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採購及營繕工程稽核小組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8 年 07 月 08 日
2
二  本小組置委員五人,由主任秘書、法律事務司司長、檢察司司長、政
    風司司長及會計長擔任之;由主任秘書、政風司長、會計長輪流擔任
    召集人,並由會計處擔任秘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