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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災害防救暨安全防護督導會報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0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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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本會報每半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以召集人、副召集
    人或其指定之人為主席,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