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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治人員訓練中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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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本中心授課教師依訓練計畫需要,得聘請對犯罪矯治理論及實務具專
    長人員擔任,並依規定酌支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