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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
司法院另定之。
第 518 條
版數未約定者,出版人僅得出一版。
出版人依約得出數版或永遠出版者,如於前版之出版物賣完後,怠於新版
之重製時,出版權授與人得聲請法院令出版人於一定期限內,再出新版。
逾期不遵行者,喪失其出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