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 98 條
主管機關為監督保護機構之業務正常運作,得命保護機構就其業務、會計 及財產相關事項提出報告,並得派員檢查其業務。 主管機關為前項監督時,得命保護機構提出證明文件、簿冊及相關資料。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