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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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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9
九、郵包識別證以一個月(卅日)為有效期限(以寄發時之審查訖章日期 為基準),逾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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