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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規定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12 月 25 日
9
九、 (查核成員) 
    各實施個案由本部查核小組成員領隊,並視工程性質、進度及內容,
    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之當年度「查核委員名單」,擇優選聘
    二名以上適當專長之外聘委員,事先並應徵詢委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