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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實踐三民主義管教措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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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自治服務員執行自治事務,應依其職責,受各該管教誨師、作業導師
    及工場舍房主管之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