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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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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8
八、外出前檢查事項: (一)施用戒具後戒護人員先行檢查腳鐐、手銬並檢身。 (二)出發前報告中央台,請科員、主任再行複檢。 (三)至中門後由中門值勤人員核對外出單,再行檢查戒具、檢身,無異 狀再放行。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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