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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第 76 條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
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