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第 72 條
矯正學校對於送入予學生或學生持有之書刊,經檢查後,認無妨害矯正教
育之實施或學生之學習者,得許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