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宿舍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5 年 12 月 26 日
7
七、申請借用宿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多房間職務宿舍:申請人應填具申請單(如附件一),經管理單位
      會同人事單位辦理。
(二)單房間職務宿舍:
      1.申請人應填具申請單及積點表(如附件二),經管理單位及人事
        單位會核後,陳分署長核定。
      2.單房間職務宿舍之核借,由秘書室依據申請單及積點表,於會同
        人事單位審查積點後,並列入宿舍申請登記冊(如附件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