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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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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專責人員保管或密封之檢舉人身分辨識資料,非經典獄長之同意,他
    人不得閱覽或啟封;經核准閱覽或啟封者,應於相關文件中註明原因
    、發生時間及知悉人員之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