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親屬同押接見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親屬同押接見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7
七、依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之規定,接見時予以監看,聽聞接見內容作成 書面紀錄,並以錄影、錄音方式記錄之。 接見過程中發現有妨害本所秩序或安全時,戒護人員得中止其接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4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