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13 日
7
七  參加院外實習期間,應恪遵院規及工廠規定,若有違反應遵守事項者
    ,除取消實習資格外,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