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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7
七  參加院外實習期間,應恪遵院規及工廠規定,若有違反應遵守事項者
    ,除取消實習資格外,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
民國 91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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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參加院外實習期間,應恪遵院規及工廠規定,若有違反應遵守事項者
    ,除取消實習資格外,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