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監獄對於保外醫治受刑人,應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三條第七 款之規定,派員切實察看,並與醫院及警察等機關密切連繫,嚴加監 管,按時將察看、連繫、處理等情形報告法務部,尤須注意刑法第八 十五條規定行刑權之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