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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官個案評鑑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1 年 08 月 16 日
7
七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結果,認為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
    之決議:
 (一) 不能證明受評鑑人有檢察官評鑑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列應受評鑑事
      項者。
 (二) 移送評鑑內容所指摘之事實,經查並非實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