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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聘兼顧問遴聘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2 年 08 月 20 日
7
七、本部顧問為無給職。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受聘為兼任顧問者,其支領兼
    任顧問之兼職費總額,最高以每月新臺幣二萬元為限,並應填具切結
    書,同意繳回溢領之金額 (切結書如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