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於各級教育階段修業期滿或修畢應修課程,成績及格者,國民教育階 段,由學生戶籍所在地學校發給畢業證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由學生學 籍所屬學校發給畢業證書,併同原校畢 (結) 業生冊報畢 (結) 業資格, 送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