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6 條
機關應視收容人就醫需求及安全管理之必要,排定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之
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