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債權憑證註銷程序: (一)總務科保管人員於收到行政執行處核發之債權憑證,應每月 1 次 陳報會計室及機關長官核閱,經核閱後編列檔號交予檔案室妥善保 管。 (二)應收歲入款註銷: 如行政執行處核發之債權憑證為該移送案件之第一張債權憑證,總 務科保管人員應每季 1 次檢同有關證件影本交會計室陳報註銷應 收歲入款。 (三)債權憑證註銷: 對於已屆滿法定收繳期限而有辦理註銷必要之債權憑證,經會計室 通知後,由總務科保管人員檢同有關證件影本交會計室陳報註銷。